
为加强全市互联网站和微信公众账号的政策指导和内容管理,规范传播运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即时通讯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岳阳网信办要求,经研究决定,汨罗市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中心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属地互联网站、微信公众账号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1、汨罗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或个人开办的互联网站和注册使用的微信公众账号;
2、互联网站和微信公众账号名称中含有“汨罗”及汨罗所属乡镇、村组名称(别称),或含有其他显著本地特征的;
3、通过互联网站和微信公众账号,在汨罗市行政区域内发布新闻信息、热点资讯、提供信息服务的;
4、互联网站、微信公众账号注册人或机构属地在汨罗市行政区域内的;
5、符合以上任何一条均在此次备案范围内。
二、备案时间
2017年9月5日至9月25日
三、报送方式
登记单位或个人,按照附件表格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到汨罗江大酒店1栋3楼汨罗新媒体中心舆情办公室。也可将填好的表格扫描后,发至电子邮箱:397130513@qq.com。
联系人:黄文灿
联系电话:0730-5203289。
四、注意事项
登记备案工作结束后,拟新建的互联网站或新开通的微信公众账号,应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在开通30日内进行备案登记。
对延时不报、不履行登记备案的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使用单位和个人,汨罗市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中心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约谈,同时协调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者对其进行处理。
中共汨罗市委宣传部
汨罗市网络文化建设管理中心
2017年9月5日
附件1:互联网站备案登记表
附件2:微信公众账号登记表
责编:xiejiang
来源:|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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